新闻中心
您所在位置:主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 >
安全无小事,防滑是大事!
时间:2021-10-13 17:48点击量:


       重庆万州邓女士医院摔伤,造成十级伤残还打了场官司,那在医院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?意外总是来自偶然,所以在日常生活中,每个人都要充分注意自己的行为,千万不要留下任何安全隐患,害人害己。近日重庆万州法院披露了一起案例,就很有代表性。一位女士抱着孩子到医院就医,结果在医院走廊滑倒受伤。地面上的水渍是一个小男孩在3分钟前洒下的,但其家长没有及时处理。最终,小男孩的监护人赔了11万余元。

 

       事情发生在重庆市一家儿童医院,邓女士抱着孩子前去就医,在经过医院走廊时,左脚踩到了地上的一滩水渍,猛地向前一滑,后膝盖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上,导致右髌骨粉碎性骨折,半月板、韧带、副韧带均有损伤,后鉴定为十级伤残。通过观看监控视频发现,就在邓女士经过之前3分钟,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由家长领着从那里走过,小男孩一边走一边玩着手里的一个饮料瓶,不小心把瓶子掉到地上,饮料洒了一地。家长俯身看了一下,但没有处理地面的水渍,就带着孩子离开了。

       其后,邓女士将院方和小男孩一方诉至法庭,要求赔偿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小男孩将饮料洒到地上,邓女士踩在上面摔倒受伤,其中存在一个因果关系。小男孩具有一个侵权的行为,其家长作为监护人,没有尽到监护的职责,导致损失发生,因此需要承担责任。事故发生在医院走廊,那里人员密集,医院应对该区域承担更多安全注意义务,但当地面出现水渍,却没有及时清理干净,对邓女士受伤具有一定过错。 不过,医院工作人员不可能随时盯着地面,从小男孩洒水到地上,到邓女士摔倒受伤,一共只有3分钟时间,因此也不能过分苛责医院。

 

       法院认为,邓女士本身也有过错。她抱着孩子行走,应比正常情况下更注意安全,但事发时她穿着一双人字拖,未尽到注意安全的谨慎义务。最终判决,邓女士自己承担30%的责任,被告小男孩承担70%的责任, 医院承担20%的补充责任,也就是约3.32万。算下来,小男孩的监护人应赔偿11.6万余元。

       这是一个意外,但偶然之中有必然。小男孩把饮料洒在了走廊地面上,其监护人应该马上清理干净,至少也应该及时通知医院保洁人员。擦干净地面并不费什么事,就因为没有及时处理,给邓女士带来了很大的伤害,自己也赔了那么多钱。对此有网友认为,小男孩的监护人有些冤,但马上就有网友反驳称,赔那么多钱肯定心疼,但其实一点都不冤,归根到底,还是没有用我们步步佳科技的防滑剂,如果医院方用的我公司的防滑剂就不会出现地面有水渍打滑的情况。